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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9号福祥胡同内,北京市无线电技术研究所院内小白楼3层
乘车路线:42、701、13、118、623等,地安门东站下车(福祥社区居委会对面院内)
电话:010-63043807、63045305、84035262
邮政编码:100009
E-mail:bj05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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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招生简章
发布者: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发布时间:2015-04-18 13:28:32
《维修电工》招生简章
(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职 业 简 介
【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的人员
职 业 前 景
从业范围广泛,涉及各行各业的用电单位和个人。
培 训 内 容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质量管理知识、电工与电子基础知识、复杂设备及数控设备的读图方法、数控设备的结构、应用及编程知识、具有变频器及可编程序控制器等复杂设备电气系统的配线与安装知识、机械设备电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大修工艺的编制方法等相关知识,详细内容可在本所网站查阅“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维修电工》。
培 训 单 位
北京市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中创华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培 训 安 排
1.培训方式:根据学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以单元讲座为主线,结合职业特点,通过案例式教学内容,对具体事例进行分析,使学员在实践中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以期达到相应等级的要求,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技师应具备较好的自学能力,在本期培训中,结合辅导,要求申报学员自学必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培训结业后实施考核(理论、技能)、答辩、综合评审。成绩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培训周期:本职业常年招生,可选择脱产或业余班,小班30人额满开班。
3.培训地点: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9号(后院)南锣鼓巷福祥胡同内
报 名 收 费
1.报名: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提前电话咨询报名事项,填表后携带报名资料到本所办理报名手续。
网址:http://www.bj051.org(下载表格)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9号后院(南锣鼓巷福祥胡同内)
乘车路线:42、701、13、118、623(地安门东大街或南锣鼓巷站),地铁6、8号线
电话:63045305
2.收费:中级1500元、高级18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3600元,以上费用含报名、培训、教材、资料、考核、论文评审等全部费用。
鉴 定 方 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方案设计和实际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工 作 内 容
1、对电气设备与原材料进行选型;
2、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电气设备;
3、架设与接通送、配电线路与电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大修、小修,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
5、对机床等设备的电器装置、电工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修理;
6、对室内电器线路和照明灯具进行安装、调试与修理;
7、维护保养电工工具、器具及测试仪表;
8、填写安装、运行、检修设备技术记录
申 报 条 件
—— 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 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