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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员培训通知

发布者: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发布时间:2013-04-10 15:28:3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17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3]8号)文件,结合我市鉴定考评工作实际,现将举办2013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学习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习对象
    本市自愿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符合考评人员申报条件的人员。且在本《通知》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内的人员。
    二、教育学习职业(工种)范围
    (一)本所鉴定许可范围及常鉴定的职业(工种)
    (二)已取得计算机操作员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的人员(本职业考评人员为全市统一调派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考评员申报条件: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具有10年以上本职业(工种)专业工龄;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考评工作经验。
    (二)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该职业最高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拥有考评员证书满1年)。
    (三)男性年龄不超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60周岁;且身体建康,能够保证正常的考评活动时间。
    (四)考评人员应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五)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申报者如实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学习班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表中“工作单位评签意见”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或劳动人事部门盖章)。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办证用)。
    (三)已取得计算机操作员考评人员资格证书的,需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见附件3,注明现居住地地址和手机号码),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表用两张,交一张),参加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9号后院白楼三层301室)。邮编100009
    六、开课时间及学期
    (一)开课时间:考评人员学习班预计5月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继续教育学习班(计算机操作员)预计6月、7月。
    (二)学期:考评人员学习班一期为5天;继续教育学习班(计算机操作员)一期为1天(此职业的考评人员是我市实行统一调派的范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班)。
    七、考核机构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八、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63045305(63043807)--8006 手机:13611218488
 
    附件:
          1、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学习申报表
          2、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学习班汇总名册
          3、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4、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继续教育汇总名册
全文下载(内包含附件)
              
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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