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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评人员换发证的通知

发布者: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发布时间:2014-06-06 11:07:13
关于考评人员换发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强我市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依据《关于对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换发资格证卡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换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2014年11月底以前到期的考评人员证卡。凡男性达到65周岁、女性达到60周岁的考评人员,不再参加审核换证。
二、换发程序
(一)考评人员需向本鉴定所提交:
1、本人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一张贴在表上“相片处”,另一张在背面写本人姓名);
4、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1)一份。
(二)本鉴定所初审后,按规定报市鉴定管理中心,经审定合格后核发新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审核不合格或逾期未审核者,所持考评人员资格证卡自行作废。
三、时间安排
单位或个人于2014年6月12日前,将考评人员换发证卡的材料提交给本鉴定所。
四、具体要求
(一)本通知及申请表可从“51所”网站(www.bj051.org)下载。
(二)单位或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考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申请换发证卡。
(四)凡丢失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的,需提交本人原证卡复印件或证卡编码,由所聘任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证明一并报市鉴定管理中心。
(五)个人提交的原考评人员资格证卡,由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销毁。
五、换证地点           
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9号后院(南锣鼓巷福祥胡同内)西侧白楼三层301室 。
六、注意事项
(一)填报本人北京地区的手机号码;
(二) 办理并填写“北京银行”卡号,便于支付费用;
(三) 自己选定参加考评工作的5个区县代码;
(四)上报时限为6月13日前。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3045305转8007   13611218488
 
附件:
 
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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