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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鉴定通告
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5年鉴定通告
为保证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5年第1号],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作为北京电子信息行业唯一一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将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范围内,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范围:(详见附件1)
二、鉴定工作安排
(一)旧版考务系统的鉴定工作安排
1、机考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在3月、5月、7月、9月、11月安排固定时间考试,其他月份的机考职业(工种)不设固定时间。统一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如下:
职业名称 |
等级 |
安排 |
智能楼宇管理师 |
四、三 |
1月-8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9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电子设备装接工 (无线电装接工) |
五、四、三 |
1月-4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5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5月9日、30日;7月4日、18日;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音响师 |
五、四、三 |
1月-8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9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录音师 |
四、三 |
1月-8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9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
四、三 |
单月考试时间:3月14日、28日;5月9日、30日;7月4日、18日;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 |
五、四 |
1月-8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9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职业名称 |
等级 |
安排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制冷设备维修工) |
五、四、三 |
单月考试时间:3月14日、28日;5月9日、30日;7月4日、18日;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五、四、三 |
1月-4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5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5月9日、30日;7月4日、18日;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动画绘制员 |
四、三 |
1月-4月非机考,不设固定考试时间。5月1日后机考,单月考试时间:5月9日、30日;7月4日、18日;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
五、四、三 |
单月考试时间:3月14日、28日;5月9日、30日;7月4日、18日;9月5日、19日;11月7日、28日。双月不设固定时间。 |
2、非机考职业(工种)“理论知识”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全市统考全年共安排5次:3月28日、5月30日、7月18日、9月19日、11月28日,鉴定时间均为上午8:30-10:00。专场鉴定除上述统考日外,不固定鉴定日期及时间。
3、“操作技能”鉴定时间,须安排在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考核,在1个月内组织完成即可。
(二)使用新版考务系统的职业(工种)鉴定工作安排
4月1日后使用新版考务系统的职业(工种):
职业(工种) |
鉴定等级 |
鉴定形式 |
计算机操作员 (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
五、四、三 |
全市统考 |
维修电工(电工、维修电工) |
四、三 |
全市统考 |
维修电工(电工、维修电工) |
二、一 |
专场 |
1、全市统考“理论知识”鉴定时间安排
“理论知识”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全市统考全年共安排23次,“理论知识”鉴定时间如下:
单月鉴定时间 |
双月鉴定时间 |
||
1月 |
10日、24日 |
2月 |
8日 |
3月 |
14日、28日 |
4月 |
4日、18日 |
5月 |
9日、30日 |
6月 |
6日、20日 |
7月 |
4日、18日 |
8月 |
8日、22日 |
9月 |
5日、19日 |
10月 |
11日、24日 |
11月 |
7日、28日 |
12月 |
5日、19日 |
2、专场考试“理论知识”鉴定时间安排
自2015年3月1日起,新系统上线范围内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按照专场鉴定申报。
3、“操作技能”鉴定时间,须安排在本职业(工种)“理论知识”考试结束后考核,在1个月内组织完成即可。
(三)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将按照人员相对集中的原则组织申报专场鉴定。
三、鉴定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名
1、个人:可在本所网站“网上报名”栏录入鉴定需求,从网上登记申报或电话咨询后登记报名。确认报名后,从网上下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或到本所领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在规定时限内向本所提交《申报表》(确认上报信息无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并根据申报鉴定职业(工种)、等级和报考条件,提供相关材料(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前一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年限证明并加盖章)。
2、成建制单位:包括培训机构、企业、职业院校、其它特殊群体等。成建制单位对考生本人填写的《申报表》进行报考资格的初审,在考前30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报名计划,同时培训机构须向本所提供有效《办学许可证》的复印件(有效期内只提供一次)。同一批次申报人数30人以上的单位,本所为其提供专用录入软件,提交报名数据和电子版彩照(2寸蓝底、正面免冠、20K容量),提交《考生信息确认表》(见附件3)。要求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本所。
(二)试卷使用
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试卷统一由市鉴定管理中心印制,考试结束后由市鉴定管理中心组织统一阅判。
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的鉴定,自7月1日起启用新题库进行鉴定,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培训和鉴定组织申报工作。
(三)核发证书
经过理论知识、操作技能鉴定,双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本所为其办理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经过论文答辩及综合评审,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加盖公章。此证书为中英文对照,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本所网站查询。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鉴定费用
鉴定资格审核通过后,按2014年8月20日以后北京市新调整公布的收费标准缴纳考核(鉴定)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045305 63043807 84035262(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陈老师
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89号后院,西侧白楼三层301室(南锣鼓巷福祥胡同内)。
邮政编码:100009
电子邮箱:bj051#sina.com(#改为@)
网 址:www.bj051.org
附件:
附件一、二、三(点击下载)
北京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