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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继续做好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函[2019]10号)要求,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举办2019年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中式烹调师等37个职业。职业范围如下: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茶艺师、评茶员、金属热处理工、磨工、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制冷工、钢筋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手工木工、保育员、育婴员、有害生物防制员、铸造工、锅炉操作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汽车维修工、焊工、车工、铣工、钳工、电工、保安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机床装调维修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电梯安装维修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且年龄男性不超过62周岁、女性不超过57周岁;能保证正常参加督导工作;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四)从事5年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人员优先。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报者可登录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zyjd/),在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格。
凡符合质量督导员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申报表》(附件),并将《申报表》、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非红底)的电子版,发送至市鉴定管理中心质量督导科邮箱(zlddk@sina.cn)。申报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6月30日,拟招收50人,额满为止。
市鉴定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培训考核。
四、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时间:集中培训9课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质量督导工作内容、质量督导技术方法;现场模拟督导练习等。
(三)考核: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
(四)证卡颁发:市鉴定管理中心将拟发证人员名单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服务平台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核发《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三年。
市鉴定管理中心联系人: 曲苗、霍玉菡
联系电话:64918933
咨询时间:2019年4月16日至6月30日(工作日)。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
2019年4月3日